近日,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并正式实施。该《标准》对2016年发布的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》进行了修订完善。
居室功能应灵活可变
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,多子女家庭比例逐步提高,这些家庭对居室的数量和功能变化有更多需求。如何在公租房建筑面积相对较小的条件下,尽可能实现保障家庭的居住需要,《标准》提出解决办法和思路。
从结构选型方面,要求公租房宜优先采用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,以便于空间的灵活分隔和组合;从室内设计和家具选型角度,要求公租房室内装修应满足户内功能空间的灵活使用需求,精细化设计插座等末端点位,方便入住家庭通过家具、绿植、屏风等软性隔离设施实现居室功能的灵活转换和复合使用,比如白天的客厅在晚上可转换为卧室。
关注特殊人群,实现全龄友好
为方便“一老一小”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起居、出行,《标准》提升了公租房适老化和无障碍的要求,提出:
除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无障碍要求外,公租房户门门槛的高度不宜大于3.5厘米;
小区内的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,应方便老年人、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活动和交往。《标准》增加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的要求,调整了地下自行车库出入口坡度,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,实现全龄友好。
《标准》新增公租房宜配置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要求,提高安全管理。
利用公共空间解决户内功能
为了解决公租房面积小,储藏空间可能不足的问题,本次修订《标准》提出:
公租房的地下空间宜设置灵活分隔的公共储藏空间。
《标准》对室内装修设计等内容提出更加精细化要求的同时,对拓展文娱设施、活动室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多功能利用,充分利用公共空间解决部分户内使用功能予以强化,发挥“小户大家”优势。
摘自中国建设报公众号2024.05.21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xinwen/dfxx/202405/20240522_77812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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